金年会:强化协同监督推动廉政建设
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金年会党委坚持强化协同监督推进清廉国企建设,不断提高监督的主动性、协同性和时效性,构建党统一指挥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“大监督”体系。
一、强化思想政治监督
一是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严格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,集团党建部门会同法务、内审等部门每年对已成立公司章程开展1次全面检查,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、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,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。
二是制定了集团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清单,完善细化集团党委会、董事会、总裁会议事规则,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。集团党建部门会同法务、内审等部门每年对党委会、董事会、总裁会议权责清单、会议制度及会议材料开展2次全面检查,确保集团治理权责明确、流程合规。
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每年制定责任清单,明确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,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,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,每年开展分级述责述廉,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落实落细。
四是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,严格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,建立健全集团党建制度和操作规程,党建部门每年对基层党支部制度文件、工作计划、原始档案和活动开展情况开展2次全面检查,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。
二、强化纪检执纪监督
一是集团党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,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特别是第一种形态,建立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情况工作台帐,定期报送区纪委监委;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,班子成员定期谈、全体干部集体谈、关键人员重点谈,强化集团廉洁风险防控。
二是紧盯节假日和关键节点,严厉查处违规公款吃喝、滥发福利、公车私用、公款旅游、办公用房使用超标、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特权问题,党建部门会同内审、法务等部门通过电话采访、暗访调查、随机抽查等方式每年组织作风专项检查2次,重要时间节点做到及时查、及时改。
三是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,建立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销号机制,做到全面整改和彻底整改,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从思想源头遏制问题发生;积极探索建立自查自纠制度,强化对集团内部和下属企业的内部检查和监督,促进问题未巡先改、即知即改,推动集团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。
三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
一是加强集团管理人员特别是“一把手”监督管理,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“末位表态”制度,严格落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,建立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和决策行为留痕管理制度,集团内审部门每季度对集团党委会、专题会等会议纪要、会议记录进行1次检查,强化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监督。
二是制定《金年会廉洁从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突出抓好投资管理、融资管理、尽职调查、产权交易、资本运营、物资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督,公开集团纪检举报电话、邮箱,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、投诉工作;党建部门会同法务、内审等部门每半年开展1次岗位廉政风险点和岗位廉政隐患排查,建立完善的廉政隐患防控机制。
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《区属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负面清单制度》和《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》,集团领导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事项报告,党建部门会同法务、内审等部门每半年检查1次集团管理人员制度落实执行情况,强化集团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。
四、强化制度运行监督
一是加强投融资管理制度运行监督,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开展投融资业务,同时加强投融管理,重点强化投前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质量监督。战略发展部每季度对投融资项目进行审计,检查尽调报告、业务材料、审批流程是否符合集团制度流程,并通过投融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督投融比例及业务发展质量。
二是加强法律风控管理制度运行监督,严格按照集团法律审查和风控制度开展业务,法务部坚持独立风控管理,对业务实施全流程风控跟踪,每月对业务风控流程、法律尽调报告、合同文本等进行自查、审计,定期印发风控报告,并试点推行“智能风控”信息系统加强对持股公司风控管理,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。
三是加强财务管理、招采管理和行政管理制度运行监督,重点强化对涉及“人、财、物”的监督管理,集团内审部门每季度对费用报销、付款审批、公务接待、物品采购、招标采购、人事招聘等办理流程进行审计,检查相关档案材料,相关结果报战略发展部纳入督查考核。
五、强化工作成效监督
一是加强集团战略规划执行监督,坚持围绕服务“经略海洋”战略和“三大产业集群”布局开展投融资业务,战略发展部建立战略投资分析机制,对集团战略投资项目进行战略方向把关;每年度对集团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,并提出战略修正和调整意见;加强战略规划培训,增强对集团战略规划认识,提升全员战略意识,不断提升集团市场核心竞争力。
二是加强工委管委重点工作部署、集团重点工作计划和党委会等决策事项、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督查监督,战略发展部制定集团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台账,定期督查工作落实情况,并形成督查结果;党建与综合部结合督查通报将督查结果落实到部门、人员的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,切实提升团队执行力和工作成效。
三是加强控股集团对持股公司监管权限履行情况监督。严格按照《深化国有资本经营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对持股公司进行监管,集团投融资运营部会同战略发展部、法务部、财务部按照授权清单制定监管实施细则,重点在战略协同、财务指标、投融计划、业绩考核等方面强化监督管理,合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,完善大数据中心并在持股公司试点推行,实现国有资产实时动态监管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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